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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云南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龙门式智能洗车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DYZB/ZX-设备-202302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龙门式智能洗车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岭桥头至货场运输路段路域环境极差,无运煤车辆轮胎冲洗设施,为减少进出 煤车敷煤风险,防止运煤车辆出入货场污染路域环境,提升矿区环境,降低环保压力,云南 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需在长岭原煤货场增建车辆轮胎冲洗设备设施,需采购一套龙门式9 米智能洗车机和一套龙门式12米智能洗车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龙门式智能洗车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龙门式智能洗车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单位必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响应单位为代理商的,须 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 代理商参加谈判(不接受二级及以下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参加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谈判;
(3)响应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承诺书。
2.产品要求:产品合格证,进口设备须提供报关单;
3.业绩要求:响应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本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产品(产品指与本次谈判的设备型号、规格相同或相近)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正式签订已完成的合同及相关验收证明材料,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代理商参加谈判的可认可制造商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4.财务要求:响应单位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银行资信证明;若响应单位成立时间不足规定年份(2021年)的, 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相关网站信息以招标代理机构核查为准)
(1)响应单位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 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须提供承诺书;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页面查询截图;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企 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截图或信用报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0日09时30分到2023年04月25日17时00分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陆佰元整(¥600.00元) 售后不退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116973305
邮 箱:libuo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