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商家在激烈竞争中为了夺人眼球,手段花样百出。近日,宝鸡石坝河一洗车养护店把宣传的小广告做成违停罚单式样,贴到了路边车上。
很多商家在激烈竞争中为了夺人眼球,手段花样百出。近日,宝鸡石坝河一洗车养护店把宣传的小广告做成违停罚单式样,贴到了路边车上。一些车主慌忙中以为被误贴了,走近仔细一瞧原来是小广告,这算是创意还是恶作剧?有些市民表示对发这种小广告的商家很反感,希望有关部门能来管一管。
市民:广告宣传单远看酷似违停罚单
“现在的商家,为了吸引眼球,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家住石坝河新界一小区的蔡先生对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说,路边一排小车,被贴了黄色违停罚单。他走到跟前拿起车上压的“罚单”一看,原来是某洗车行的小广告。
这种情况,之前二三里资讯也曾报道过多次。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看到,这张小广告和违停罚单十分相似,颜色、大小几乎一样,还有“公章”,不过细看内容,抬头印的却是“最帅停车告知单”,是某洗车行的广告。
“罚单”的内容里,标有车辆牌号、车身颜色、车辆类型等字样,但是每项内容后面都是空白的。下方写着:凭此单到店获得洗车卡、四轮定位等。
只有交警部门有权开出“违停单”
违法停车告知单只有交警部门有权开出,相关商家未有取得授权。“违停告知单”作为一种法律文书,违法停车告知单具有一定严肃性,商家进行模仿以达到宣传目的,是十分不合理也不妥当。
律师说法:此种宣传手段涉嫌违规
那么这种小广告违规违法吗?宝鸡法律界人士郝律师表示,“一方面,商家可能违反了《城市环境管理条例》,因为根据条例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随意向社会公众、不特定的多数人散播小广告;第二,从企业和《广告法》的角度而言,企业在进行广告设计的时候,其主观意愿确实是希望通过类似于处罚单的形式吸引车主,或者是受众的注意。
他表示,这种形式的营销从法律上讲,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九条关于‘妨碍社会秩序’的规定。”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十三条规定: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第二十五条规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
华商记者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