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月27日,德州市民徐女士在某洗车行洗车,并将车钥匙交由洗车工。洗车工在挪车时不小心蹭到左前大灯,造成车身掉漆。
德州晚报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康)
7月27日,德州市民徐女士在某洗车行洗车,并将车钥匙交由洗车工。洗车工在挪车时不小心蹭到左前大灯,造成车身掉漆。洗车店把责任推给洗车工,而洗车工又一再说无力赔付。
连日阴雨天徐女士的白车车身溅了不少泥点,7月27日雨停后,徐女士来到天衢路某洗车店洗车,她将车钥匙交由洗车工后便去一旁等待。二十分钟后车洗好了,徐女士交完钱准备开车离开时,突然发现左车灯附近有一道明显刮痕。“我平时开车很爱惜,基本没出现过剐蹭。”徐女士便指着剐蹭痕迹询问店里的洗车工,几位洗车工支支吾吾。最终,一名洗车工承认是他挪车时不小心儿所致。
徐女士大为恼火,她认为洗车工不仅失误造成爱车被蹭,后期还想蒙混过关,行为十分恶劣。徐女士找到老板讨说法,希望可以赔偿修理费。
老板一再强调,徐女士是主动将钥匙交给洗车工的,汽车剐蹭是洗车工的个人行为造成,该由洗车工负主要责任。而洗车工坚称自己不是故意的,经济条件不好。
当天,徐女士与洗车店一直没达成协议。7月28日,徐女士再次联系洗车行,老板表示愿意承担维修费,但徐女士需要到其指定的一家修理店维修。徐女士虽心有不甘,但也不想再过多争执,便达成和解。“车主去洗车店洗车,当他把车钥匙交给工作人员时,其实双方之间已经达成了默认的‘服务合同’。”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李倩律师分析,保管好车辆是洗车店的义务,既然车主按合同约定付了费,洗车店就得确保车辆在合同期间的完好。期间出现的问题,应由洗车店全权负责。而洗车工与洗车店是聘用关系,亦有相关的权利义务划分(这取决于两者之间的合同),对于事故损失两者如何划定,洗车工可与洗车店自行协商。